三犯罪嫌疑人采用无线POS机盗刷他人银行卡被批捕拉卡拉电签
日前,采用无线POS机盗刷他人银行卡内人民币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樊某(女)、张某,被汇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POS机
均为80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人梁某、樊某(女)、张某经共同预谋后,于今年2月8日至3月20日期间,结伙流窜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贵州省黔南自治州和遵义市等地,选择在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将事前已设置为待支付状态的无线POS机伺机靠近被害人,盗刷被害人随身携带的已开通小额免密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内存款。
今年3月15日,遵义市汇川区男子张某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于3月22日将梁某、樊某(女)、张某抓获。
经调取该团伙使用的POS机邦定的银行账户流水发现,该团伙共涉嫌作案6安全POS机6起,共盗刷他人银行卡内人民币58668.80元。其中,在遵义涉嫌作案14起,涉案金额10937.80元。公安机关现已查证该团伙作案17起,涉案金额2万余元。
目前,该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来源 | 汇川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 严永慧 付成果
编辑 | 编辑部
手机POS机 拉卡拉申请 POS机办理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9150612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hrkala.cn/9327.html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hrkala.cn/9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