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的征信,终于等来了具体的管理办法。
1月11日,为规范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央行起草了《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要求征信机构采集信息应遵循 “最少、必要”原则,不得以非法方式采集信息。
看到这,网友们立马怒气纷纷开始直言了:拉卡拉POS机免费申请“之前什么话费、物业费、水电费都往里加,真是服了;以后去公厕拉屎不冲水,估计都要上征信了!”
然而,央行的此次出手,究竟又祭出了哪些重磅的细则呢?
不得过度采集信用信息
征信机构不得过度采集信用信息,无疑是央行此次加强征信监督管理的重头戏。
本次央行提出,征信机构不得以下列方式采集信用信息:
一、以欺骗、胁迫、诱导的方式;
二、以向被采集的个人或企业收费的方式;
三、从非法渠道采集;
四、以其他侵害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方式。
与此同时,央行还提到,征信机构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并明确告知信息主体采集信用信息的目的、信息来源和信息范围,以及不同意采集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等事项。
是的,当看到这,网友们往日积累下来的怨气,瞬间就爆发了!
有网友就此调侃称,征信保护得再好,也管不住互联网机构的滥用;信息都公开了,同不同意有个鸟用?
目前,希望政策能落实到实处,自然而然地已成为众多网友的共同期盼。
个人征信管控再升级
当然,为了确切落实政策,进一步防止“花花征信”的出现,在本次《办法》中,央行还对信息使用者的身份提出了层层要求。
央行表示,征信机构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信息使用者的身份、业务资质、使用目的等进行必要的审查。
另外,征信机构还应当对信息使用者进行必要的审查,保障信息使用者查询个人信息时获取信息主体同意、按照约定用途使用。
事实上,即便没有逾期,但是由于个人征信查询次数过多,往往很容易就会被认定为征信不好。不过,在如今看来,在信息使用者无论是身份,还是需获得主体同意,均已双双被加上“紧箍咒”下,往后被别人查花的征信,看来大概率是不会很容易就惊现了。
其实在央行的本次出手中,就已有网友借势怒言,“昨天去弄征信,上面莫名有个重庆美团三快贷款公司查我,我都没申请任何贷款,更何况美团了,莫名其妙。”
在谁给的权利引发纷争下,随着央行的出手,也总算是有个明事理的站出来,给大众来主持公道了!
因此,对于央行的本次出手,必须支持!
5年实在太长了?
从主要内容来看,央行还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央行提出,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不良信用信息到期的,征信机构应当删除,作为样本数据的,应当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移入非生产数据库保存,确保个人信用信息不被直接或间接识别。
是的,5年实在是太长了,网友们纷纷高呼:“如果还请了,凭什么还要等五年,人一辈子能有几个5年?”
就此现状,有网友直言,其实所有的欠款无论拉卡拉收款码是网贷,或者是信用卡贷款,建议还清半年后就应该清除征信不良记录,或许有些人还完款后可能没到5年就不在了,人生真的没有几个5年等待,现在不是在公开征求意见吗?大家应当齐心发声!
由于征信的滥用,事实近年来已致使越来越多的人失去了重新站起来的机会和信心,特殊时期大家寸步难行,能生存下来更是万幸。
没错,当用来衡量个人信用的征信开始被滥用,致使征信沦为整人的工具,这的确给社会带来了诸多的负面影响。只是不知,在众多网友的呼吁下,最终结局又会是如何,到底会不会有人听到社会底层人士的声音?
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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