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9 18:33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郑嘉男 通讯员 陈洪娜 周继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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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利用POS机帮他人非法套现,4年里为19人套现3000余万元。近日,舟山定海区检察院对被告人易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该代理拉卡拉案也是舟山市目前查获信用卡套现数额最大的案件。
54岁的易某原本是舟山某银行员工,几年前,他因病闲赋在家,便打起了用信用卡刷POS机套现赚手续费的主意。起先,易某从一名开店的亲友处拿了一部POS机,并租了一间公寓作为办公场所,向同学、朋友推广信用卡套现业务。后来随着生意的扩大,且为躲避银行的注意,易某以自己及亲友的名义,又陆续办理了10多台不同类型的POS机,先后注册了上百家商户用于套现。而实际上,这些商家的名称都是办理POS机时随意定的,既没有真实经营,也没有实物交易。
易某就是利用这些并未实际经营的户头,为信用卡持卡人套取现金,并从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以获利润。“一般收取对方1.25%-2.5%的手续费,还有很多是朋友关系,就没有收取手续费,事后他们都是送海鲜、香烟给我。”到案后的易某交代了犯罪事实。
从2012至2016年,嫌疑人易某帮19人刷卡7357笔,涉及信用卡百余张,金额达300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7000余元以及香烟、海鲜等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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