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POS机传统出票版:拉卡拉回复深交所:参股公司独立经营 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拉卡拉回复深交所:参股公司独立经营 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拉卡拉POS机传统出票版:拉卡拉回复深交所:参股公司独立经营 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雷帝网 乐天 11月22日报道

拉卡拉今日发布公告,对深交所关注函中的询问做出5个方面的回应,包括考拉征信事件的知情情况、对自身业务的影响,并对受质疑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拉卡拉在回应中表示,考拉征信是拉卡拉参股公司的子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承担刑事、民事法律责任,公司无法对其实施控制。

“2019年初到目前,公司与考拉征信关联交易金额约为80万,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014%,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拉卡拉还表示,未开展任何类型的小额贷款等业务,并援引参股公司的说明,明确表示考拉征信从未进行数据倒卖业务。

考拉征信涉案员工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据央视网报道,近日江苏淮安警方依法打击了7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公司,涉嫌非法缓存公民个人信息1亿多条。

其中,拉卡拉支付旗下考拉征信涉嫌非法提供身份证返照查询9800多万次,获利3800万元。警方已将考拉征信服务有限公司及北京黑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销售、技术等20余名涉案人员抓获。

考拉征信大股东为A股上市公司拉卡拉拉卡拉持有考拉征信32.40%股权,此外,A股上市公司拓尔思、旋极信息、蓝色光标均持股10.80%。而拉卡拉大股东为联想控股,持股约为28.24%。

受考拉征信涉嫌黑产被查影响,拉卡拉当天股价直接跌停,市值重新回到200亿元以内。

今日,拉卡拉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中表示,公司向考拉昆仑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考拉昆仑”)了解到的案件情况如下: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警方侦办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426案件”,其中一个涉案企业与考拉征信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考拉征信)有业务往来,业务往来内容为身份证领取POS机核验业务。

2018年9月警方以考拉征信公司的身份证核验业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对考拉征信立案调查。

考拉征信表示,其从未进行数据倒卖业务,也未曾向涉及套路贷、暴力催收企业提供服务。

考拉征信涉案业务为身份证核验业务,即由被核验人本人授权服务机构核实其身份的真实性,考拉征信通过被核验人主动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向权威机构发起核验申请,并将核验结果返回给核验申请方。

2019年9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2019年10月,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包括考拉征信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在内的多名员工一直主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工作,目前涉案员工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考拉征信正在配合公安机关的补充侦查工作。

拉卡拉称,2014年,考拉昆仑五家股东(后扩为九家)发起成立考拉征信,考拉征信为考拉昆仑全资子公司。考拉征信为独立法人,公司是其母公司考拉昆仑九个参股股东之一。

目前公司持有考拉征信母公司考拉昆仑32.4%股权,考拉征信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从考拉昆仑的公司治理机制来看,公司无法对其实施控制。

安装POS机拉卡拉否认违规销售POS机

有报道称,拉卡拉存在违规销售POS机的情形。对此,拉卡拉回应称,公司不存在违规销售POS机的情形。

1、2011年,公司获央行颁发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取得银行卡收单从业资质。POS机是收单业务的受理机具。

公司的收单业务拓展分为直营和专业化服务机构代理拓展两类。无论是直营还是外包服务机构,公司都必须与商户签订收单合作协议,并投放POS机等受理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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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发布以后,公司第一时间立即、全面执行,严格禁止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

自2016年10月起,公司从未在网上售卖POS机,也从未授权、或以任何形式允许外包服务机构在网上售卖POS机。任何在网上买卖POS的行为,均未得到公司授权,均在刻意规避公司和商城平台方的监控,均侵犯了公司的品牌声誉。

同时,拉卡拉也发现,有一些不法分子以公司名义虚假宣传,在网上招揽生意,开展与公司无关的业务,售卖不属于拉卡拉体系的改装或不合格的终端,存在安全隐患,触犯法律法规。

拉卡拉称,严格按照禁止网上销售POS机的工作红线开展业务,定期向外包服务机构发送关于不允许网上售卖受理终端的函、市场行为约束的函等,明确公司立场,强调违规后果;组织所有外包服务机构签署承诺函,承诺不出现违规宣传等行为;

强化公司相关工作流程,安排专人对违规宣传进行监督,登记违规销售登记台账,对证据确凿的涉事代理商处罚;同时密切监测各大电商平台及互联网宣传广告类平台相关信息,一经发现违规宣传信息,即向其递送律师函,要求其关闭违规宣传链接。

公司将继续督促各类商城平台,采取完善关键字、加强图片审核、强化交易及事后监控等多项手段,严格清理网上冒名销售我公司终端的行为,保护商户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拉卡拉还表示,欢迎并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提供涉嫌网上销售公司POS机的信息,一经查实,公司将立即追究其责任,并对举报人员予以奖励。

有媒体报道称,拉卡拉旗下易分期平台高息放贷并暴力催收。经查询,“拉卡拉”APP中“借点钱”栏目存在易分期平台入口,并显示“用拉卡拉借点钱”。

深交所要求拉卡拉说明易分期的经营主体,与拉卡拉的关系及合作情况,是否为公司控制的主体。此外,就“拉卡拉”APP中的“商户贷”、“房快贷”的经营模式及有关情况予以具体说明。

对此,拉卡拉称,1,公司发展前期在第三方支付业务基础上曾延伸开展增值金融等业务,公司已于2016年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一系列剥离增值金融等业务的决议,相关决议已得到有效执行。

媒体报道涉及的易分期贷款业务是西藏考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考拉科技”)旗下网络小贷公司产品,具备通过互联网发放小额贷款的业务资质,与公司是各自独立经营的两家公司。

易分期产品是由其独立运营。公司与考拉科技之间没有股权关系,不存在相互持股情况,双方业务独立运营,易分期贷款业务与上市公司无关。

2,据考拉科技旗下相关公司反馈,易分期贷款的贷后催收制定了严格管理制度并合规执行,保障用户隐私,不存在暴力催收的行为。易分期业务不存在砍头息、阴阳合同的行为,以上可在相关APP上亲验核实。

3,销售易分期产品的拉卡拉APP是由考拉科技旗下公司在运营,拉卡拉未参与运营。目前考拉科技旗下公司,在公司名称及APP方面使用了“拉卡拉”商标。

4、“商户贷”、“房快贷”均为考拉科技旗下产品,独立运营,与拉卡拉无关。

否认河南分公司拖欠商户80多亿结算款

有媒体称上海赢客旗下产品“买单宝”截留商户资金,拉卡拉河南分公司拖欠商户80多亿结算款。

对此,深交所要求拉卡拉说明与上海赢客的关系、合作模式及截至目前的合作情况,公司河南分公司是否存在拖欠商户结算款情形。

拉卡拉回复称,公司不存在截流商户资金、拖欠商户资金情况。

1、“买单宝”为上海赢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赢客”)开发和运营的一个商户服务平台,主要为平台入驻商户提供引流服务,帮助商户扩大销售规模。

媒体报道中所称的商户即为入驻“买单宝”的商家,赢客作为“买单宝”平台运营方,基于自身业务需要选择不同的银行或支付机构作为平台的支付服务合作方,拉卡拉仅为其合作方之一。

拉卡拉于2016年1月起为“买单宝”平台的商户提供收单服务,于2017年11月终止合作。在所涉支付业务存续期间,公司均严格按照与商户的收单服务协议履行资金结算义务,未拖欠商户任何结算款。

2、据了解,报道中所称的拖欠结算款,实为赢客承诺给商户的营销奖励和红包返还,与拉卡拉无关,赢客欠付商户营销奖励的具体金额拉卡拉也无法核实。

商户在向赢客追索无果后,便转向为其提供收单服务的银行或支付机构索赔。

2018年6月底,部分“买单宝”平台商户致电或到拉卡拉办公地表达索赔诉求,拉卡拉接获此情况后立即与赢客取得联络,协助商户转达诉求并多次敦促赢客妥善解决其与商户之间的纠纷。

赢客于2018年7月2日公开发表声明,明确表示给商户发放营销奖励、红包返还相关事宜与公司无关,由其对商户诉求负全部责任,同时,赢客向公司来函声明其与拉卡拉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将全权受理和处理商户提出的营销奖励、红包发放等纠纷。

3、部分商户因为向赢客维权未果,便通过法律途径对公司提出索赔主张,当前已结案件15例,审理法院、仲裁委的生效判决及裁决均认定公司胜诉,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已就此事件向相关部门报告、报备。

4、媒体报道的商户维权事件虽因赢客与商户的经济纠纷而起,但拉卡拉本着对商户负责的态度和对自身声誉的重视,始终耐心帮助商户,支持商户以法律手段依法维权,后续公司还将继续为商户争取合理权益提供必要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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