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分析】收单业务占比近九成,拉卡拉当上A股第三方支付第一股
记者 | 梅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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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于2005年的拉卡拉在3月26日成功过会,成为A股第一家IPO获通过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被市场称为“第三方支付第一股”。早在2016年,拉卡拉曾打算借壳西藏旅游上市但最终失败,2017年拉卡拉再次冲刺IPO但搁浅。作为国内首批获得央行颁发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拉卡拉能否成功上市一直备受市场关注。
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2011年成为央行第一批颁发的27家《支付业务许可证》单位之一,获得全国性收单、网络支付、电视支付、预付费卡受理等业务许可;2014年起,拉卡拉陆续开发出MPOS、智能POS等产品,全面解决中国实体小微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收款问题,自2015年下半年,尝试开展小额信贷等增值金融业务。为集中精力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2016年下半年,公司剥离增值金融业务。
截至目前,拉卡拉第一大股东为联想控股,联想控股直接持有公司31.38%的股份,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上市募资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第三方支付产业升级项目。
根据公司招股书,2016年-2018年,公司营收净利均实现稳步增长,2016年公司营收25.6亿元,净利润3.35亿元,2017年实现营收27.85亿元,净利润达4.70亿元,2018年营收大幅增长至56.79亿元,净利润达5.9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方面,2016年-2018年分别为2.24亿元,5.54亿元,6.22亿元;此外,2016年-2018年拉卡拉毛利率分别为72.23%、55.40%和44.85%,存在一定波动。
根据招股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中,收单业务占比达89.29%,2018年实现营收达50.7亿元,个人支付业务占比1.9%,实现营收1.08亿元,硬件销售占比8.49%,实现营收4.82亿元。从2016年至今收入构成来看,收单业务成为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
收单业务即:拉卡拉通过POS机、手机收款宝、扫码终端等终端产品为入口,为商户提供收单服务。拉卡拉向商户收取刷卡额约定比例的手续费,从中取得收单业务服务费;同时拉卡拉还会向商户提供其他增值服务从而获取服费收入;此外,拉卡拉向商户销售或投放POS机具时也会取得相应的硬件销售或服务费收入。
截至2018年末,拉卡拉的收单业务POS机具及扫码受理产品累计覆盖商户超过1900万家,2018年收单业务交易金额逾3.65万亿元;个人支付业务在全国371个城市的便利店内铺设了近10万台拉卡拉自助支付终端,2018年个人支付交易金额逾2800亿元。
拉卡拉在招股书中披露,近年来收单机构在巩固深耕一线城市市场的同时,持续发力向下拓展市场,联网商户、POS机具保持稳定增长态势。随着第三方支付企业对二三线城市甚至农村地区的深入挖掘,未来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仍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从招股书中可以看出,收单业务在地域分布上,华北,华东,华南所占营收比例已超70%,而华中,西部地区占比仍然较小。
拉卡拉收单业务中以银行,保险公司为主。此外,2018年度,拉卡拉收单第一大客户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其推荐的太平洋财险提供保险收单服务)。公司在招股书中表示: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布局保险行业,发展了浦发银行、人保财险大地财险,这三家机构也成为20安全POS机18年度发行人收单业务前三大客户。
目前,全国拥有200余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拉卡拉成功上市或将带动第三方支付机构上市热潮,目前市场中,除拉卡拉外,汇付天下2018年赴港上市,还有一家为已两次提交IPO申请但均告失败的漫道金服,从漫道金服招股书来看,与拉卡拉主要客户以保险银行有所不一的是,漫道金服主要客户以互联网金融公司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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