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拉卡拉支付拉卡拉支付旗下的考拉征信涉嫌非法提供身份证返照查询9800多万次,获利3800万元。警方已将考拉征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考拉征信”)及北京黑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销售、技术等20余名涉案人员抓获。
图据 东方IC
说实话,看到这个新闻,不禁让人大吃一惊。作为一个有着雄厚上市公司持股背景,还是2015年1月首批获央行备案开展企业征信和批准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准备的八家机构之一,同时也是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的发起方之一,更是国家发改委“信用中国”个人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渠道之一。考拉征信,可谓是一个含着金钥匙诞生的第三方信用评估及信用管理机构,头顶数道光环,居然被曝出“监守自盗”,着实令人大跌眼镜。
而且,一些问题也实在让人想不通:一家持有正规牌照的征信机构竟然干着见钱眼开的非法犯罪牟利勾当?大众能放心将个人信息交给他们管理吗?这样的征信公司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公民个人信息被贩卖和泄密事件屡屡发生,造成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现象泛滥到底该由谁来担责?未来对于这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公司究竟该如何治罪,才能构建起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屏障?尤其是考拉征信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将带来很多社会危害,比如成为“套路贷”犯罪、暴力催收以及电信诈骗的帮凶,这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考拉征信的企业良心何在?社会责任和无线POS机正义感又在哪里?
这一切都表明,在互联网日益发达的今天,政府监管部门更应该关注其不安全因素;对公民个人信息监管应时刻保持着危机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应消除放任自流现象,并采取过硬的保护措施。
一是对于所有给予民营征信机构的授信应予重新考虑,如有必要可全面将公民个人信息征信管理纳入政府管理范围。在公民个人信息允许民营征信机构进行商用之际,应想办法斩断一些居心叵测机构非常牟利的途径,有效堵塞监管漏洞。此次发现七家公司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也许只是冰山一角,我们政府监管部门绝不能松懈,应继续形成对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保持高压态势。而且,考拉征信违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的发生,也绝不是偶然的。考拉征信自获得征管牌照或资格之后,平时监管可能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否则考位征信违法犯罪行为是不可能日益坐大的,这是需要我们监管当局认真思考的问题。
二是应进一步提高民营征信机构准入门槛,着力加大平时监管力度,提高监管的灵敏性、及时和有效性;实行动态考核与管理,发现问题立即吊销牌照、取消资格,有效堵塞一切可能存在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买卖违法犯罪行为。此次考拉征信非法出售用户个人信息,说明考拉征信的内部合规机制或内部风险控制机制极其不完善,考拉征信的运营模式上可能也存在问题。比如拉卡拉公司对考拉征信监管不到位,彼此职责权限不明,当问题发生时,拉卡拉公司极力推卸责任,撇清关系,而事实上拉卡拉公司无论如何都是脱离不了干系的。同时需要建立灵敏的预警机制,一旦发现征信公司有不利苗头应进行戒免谈话、提醒或警告、取消资格等措施,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司应从重从严打击,加大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增强法治的威慑力,提高征信公司遵纪守法的自律力。
三是提高社会各部门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建立全社会联合共管机制,严格网络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筛选与甄别能力,对公民个人信息严防死守,建立责权利与惩治担责相挂钩的机制,使所有部门“守土有责”,守好自己的门。因为从当前公民个人信息泄密途径看,与各类商业经营机构管理不善存在很大的关系,据新闻媒体披露,目前被泄露的身份证正反面大部分来源于金融贷款机构,说明金融机构也存在不少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鬼,这是非常严峻的问题。而且,建立社会立体监管体系,将所有管理公民个人信息的机构纳入全社会有效监管之下,接受举报,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消除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的空间。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莫开伟
编辑 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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