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公安分局成功办结了一起利用pos机第三方支付结算交易,套现、取现的非法经营案件,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
图片中我们看到的是通化市二道江人民法院正在针对一起非法经营案进行审理。据了解,被告人李某某为某服饰店的老板,经营期间,他利用合法经营者身份,掩护、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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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通过向他人的信用卡先还款再刷卡,将所还款项套出的方式进行养卡,先后替66人进行养卡,支付货币资金共计人民币735万余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23万余元。
庭审现场,公诉人向被告人提供了书面证明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被告人李某某也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
在此案中,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其行为触犯了我国POS机申请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
通化市二道江区刑事审判庭法官 徐晓东
因其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在此法官提醒大家,作为个体经营者要提高法律意识,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作为广大群众也应主动遵守各项金融法规,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吉视守望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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